安全保卫部交通科办证地址:乔梧阁一楼101办证室;联系人:刘老师;咨询电话:2653-5429。
一、教职工本人的车辆办理时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校园卡、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底;车辆行驶证是教职工家属的还须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底。
二、校内合同工的车辆办理时需提供校内用工单位合同书、校园卡、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底;车辆行驶证是家属的还须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底。
三、协作单位车辆(包括联合办学、校内生活配送、商业网点、工程施工管理等车辆)办理时需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提供车辆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复印件留底,并按每车每年1200元收费。
四、居住在海滨小区的租户车辆(非教职工及家属)办理时需提供后勤保障部、海滨小区物业管理处在表格(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车辆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租房合同等复印件留底,并按每车每年1200元收费。
以上办理车辆年卡所需提供的证照均要求为原件及复印件留底,并必须真实合法,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即视情况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