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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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科办事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6-05-13浏览量:

办事服务指南

一、工作职责: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警方做好校园案件受理和调查工作,妥善处理学生危机事件及其善后工作;开展“扫黄打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专项工作;加强民事调解工作力度,遏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加强校内施工单位流动人员管理。

二、联系电话:2653-7123

三、工作邮箱:bwb @szu.edu.cn

四、办事流程:

1. 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校园治安、刑事案件

(1)报案:在校园内发生治安案件后,由当事人书写报案材料并保护发案现场,向安全报卫部报案。遇有紧急情况可以电话或口头报案(2653-7119、2653-7123)

(2)受理:①接到报案后,首先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不属于治安案件的情况要告知当事人理由。②值班人填写受理登记表并询问当事人有关案件情况。③情况特殊的指派专人协助。④根据案件情况报送相关部门领导。

2. 调阅监控录像

(1)当事人书面申请由安全保卫部领导批准或公安司法部门开调阅证明。

(2)任何人个不得私自拷贝。

(3)特殊情况需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由部领导批准或司法机关开调取证明。

(4)任何单位,必须出示正规的介绍信,个人持有效证件到控制中心查阅录像资料,便于登记备案。

3. 施工场地申请。

(1)请准备好以下资料:施工申请表一份(A、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章 B、水电中心负责人签章 C、“维修服务中心”或者“基建部”或者“学院”负责人签章D、绿园中心负责人签章 E、中航物业负责人签章 F、保卫部治安科负责人签章);施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交纳保证金并签署治安协议。

(3)填写“深圳大学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1寸彩照相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办理“深圳大学校园出入证”。

(5)如因施工需要需调入集装箱应另行“申请函”、施工单位和基建部负责人签章。

(6)办理退场手续:①准备好以下资料: “工程验收报告”复印件一份,携带工程验收报告原件;②退还“深圳大学校园出入证;③退还“保证金”条。

五、办结时限:受理后,立即办理。

六、办事地址:安全保卫部治安科(田径场B区002室)。

安全保卫部治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