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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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卫大队办事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6-05-13浏览量:


一、工作职责:加强校园门岗值守,把好校门关,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员工健康;加大校园巡逻力度,落实校园24小时机动巡逻制度和视频巡查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项校园突发事件;加强校卫队伍管理,开展常态化训练、反恐应急演练、防风防汛演练等;完善应急预案,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发展;做好校园大型活动、大型考试的现场维稳安保工作;不断提升“技防”力量,完善粤海校区监控系统。

二、联系电话:2653-4361,2653-7119

三、工作邮箱:bwb @szu.edu.cn

四、办事流程:

1. 校卫队员招聘

(1)每月上旬发布招聘信息。

(2)招聘当天,由主管部领导、大队领导统一进行基本条件审查及面试。

(3)面试合格的人员,按照规定,准备入队材料和岗前培训五天。

(4)培训期间,收齐入队材料,在培训最后一天进行上岗前考。

(5)考核合格后,制定队员档案、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保险、分配中队、宿舍、安排上岗(享受试用期队员待遇,试用期二个月)。

(6)试用期满后,合格人员转为正式队员,不合格人员延长试用期一个月或解除劳动合同。

2.勤工助学学生招聘

(1)每学期初或寒假、暑假前进行招聘,在学校公文通发布招聘信息。

(2)招聘当天,由大队领导统一进行基本条件检查及面试。

(3)面试合格的学生,进行网上录取,并在勤工助学网发布录取信息。

(4)集合所有录用的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5)培训完成后,发放服装、安排岗位。

3.总值班室处置突发事件

(1)接到反映情况的电话后,应登记来电人的姓名、职业、联系电话,并询问发案地点。

(2)立即向值班干部汇报,同时通知巡逻队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并封锁和保护现场。

(3)向值班干部汇报后,根据值班干部的指示,再向有关业务科室领导汇报,并向现场队员传达值班干部指示。

(4)随时向巡逻队员询问现场情况,并将现场处理情况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五、办事地址:学校总值班室(乔梧阁一楼东侧警务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