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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部关于2024年寒假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23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校园消防安全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1月16日,由安全保卫部联合学生部、实验与国有资产管理部、后勤保障部、图书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社区工作站、中航物业、在建施工方等部门(单位)共计60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校园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用电设施是否安全、易燃易爆品管理是否严格等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前,安全保卫部康上荣副主任召开动员会议,会议明确此次检查工作重点,要求所有参检人员:一是注重发现问题,对症下药,精准解决。二是严格认真,对重点区域实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三是督促整改,狠抓隐患问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此次对校内80余栋楼宇进行了检查,共发现消防隐患48项,现场整改隐患17项,通报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8项,对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13份(隐患情况详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指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进一步明确,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深圳大学关于加强建筑改建装修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按照“谁立项、谁批准、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做好建筑改建装修消防设计审批、施工管理及验收工作。

全校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应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全校师生应当增强消防意识,积极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和应急逃生技能,及时发现并报告身边消防隐患,共同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报。


附件:2024年寒假前消防安全检查的隐患情况


                                                                                            安全保卫部

 2024年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