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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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科办事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6-05-13浏览量:


一、工作职责:加强重点车辆管控,抽查大型施工车辆、货车、荔园小巴等重点车辆,着重检查车辆安全情况和是否存在不安全不文明驾驶行为;完善校园交通安全设施;及时疏导违  停车辆,警示超速车主;开展高峰期交通疏导,落实人车分流;规范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

二、联系电话:2653-0822,2653-5429

三、工作邮箱:bwb @szu.edu.cn

四、办事流程:具体业务可电话咨询。

五、办理校园机动车出入证年卡及年卡的使用、损坏、更换等相关业务。

1.办理校园机动车出入证年卡需填写深圳大学教职工汽车通行证申请表,申请表在下方附件中下载,单位意见栏需领导签字盖章。

2.在职教职工本人校园卡、行驶证、驾驶证(附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是家属的须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反聘教职工须提供单位反骋相关证明书。

3.合同员工:本人校园卡、行驶证、驾驶证校内用工单位合同书(附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是家属的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协作单位车辆(包括联合办学、校内生活配送、商业网点、工程施工管理等车辆):提供使用者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附原件及复印件)并需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车辆按每车每年1200元收费。

5.居住在海滨小区的租户车辆(非教职工及家属)办理时需提供海滨小区物业管理处在表格(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租赁合同(附原件及复印件),并按每车每年1200元收费。

六、办结时限:受理后即可使用。

七、办事地址: 安全保卫部交通科(乔梧阁一楼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