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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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证科办事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6-05-13浏览量:


一、工作职责:受理师生申办户口、身份证证件等事项;认真做好学生入学,毕业生户口的落迁工作;负责发还已办理的身份证、户口卡等证件,做到准确无误;对师生的户证资料进行保管,归档,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师生户口管理工作。

二、联系电话:粤海校区:26534963、丽湖校区:86549436

三、办事流程:

1.户籍卡的借出和归还

(1)凭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来户证科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他人代借户籍卡,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纸质版)确保是否本人叫他人来代取。

(2)借用时限:3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可自己保管个人户籍卡)

(3)办事地址:

粤海校区地址:安全保卫部户证科(乔梧阁一楼东侧警务室内)

丽湖校区地址:安全保卫部户证科(守正楼一楼服务大厅8号窗口)

2.身份证的申领和换补

(1)凭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来户证科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他人代借户籍卡,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纸质版)确保是否本人叫他人来代取。

(2)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约半个月)

(3)办事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座1楼

3.办理港澳通行证及护照

(1)师生凭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来户证科借出户籍卡;带上户籍卡、身份证、专门办理港澳通行证的照片回执前往南山公安分局出入境大厅办理(需提前预约)。

(2)办结时限:以南山公安分局出入境大厅约定为准

(3)办事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3018号出入境办证大厅

4.户口迁入

(1)迁移对象: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市外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下同)被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生、自筹经费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研究生被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生的不办理户口迁移;本市户籍学生、华侨及港澳台学生和新疆自治区的少数民族预科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2)广东省省内统一办理“一站式户口迁移”无需开具《户口迁移证》

(3)广东省外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4)提供资料: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深圳市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1张(深圳市统一联网的身份证数码相片及数码照相回执)

(5)办理时限:递交资料的时间(当年新生入学时9月30号前须将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资料递交户证科)。全部办理完成落户时间(约8个月)

(6)办事地址:

粤海校区地址:安全保卫部户证科(乔梧阁一楼东侧警务室内)

丽湖校区地址:安全保卫部户证科(守正楼一楼服务大厅8号窗口)

5.毕业生迁户

根据国家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工作要求,户口在学校的学生,毕业后须尽快将户口迁出学校,学生毕业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户籍迁移对象

 户籍迁移只涉及入学时将户籍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二、户籍迁移细则

 毕业生如需办理户籍迁移,请先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学生证)前往学校粤海校区(乔梧阁一楼)或丽湖校区(守正楼服务大厅一楼8号窗口)安全保卫部户证科借出户籍卡。

 (一)市内移居

 毕业生应持身份证、户籍卡、毕业证前往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政中心或派出所户政室办理迁入落户手续。

 (二)迁出市外

 毕业生应持身份证、户籍卡、毕业证前往深圳湾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前往市外户籍迁入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三)迁回原籍

 毕业生应持身份证、户籍卡、毕业证前往深圳湾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前往原籍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四)毕业生升学

 1.户籍在我校的毕业生考取本校研究生,入学后,十月份到安全保卫部户证科咨询办理户籍迁移事项,将户籍迁入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集体户。

 2.户籍在我校的毕业生考取其他院校的研究生,持身份证、户籍卡、毕业证及录取通知书前往深圳湾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持户口迁移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院校办理户籍迁入手续。(考取深圳市内其他院校的研究生,咨询录取院校户政室,走市内移居步骤即可)

 3.毕业生申报出国、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前往深圳市公安局户政中心或派出所户政室办理落户或迁回原籍。

 注:广东省内实行“户口省内一站式迁移”服务,若户籍迁往广东省其他市,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的,迁移手续请直接咨询户籍迁入地辖区派出所户政人员。

 三、户籍迁移注意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须在年底之前将户口迁出学校。

 (二)文内所提到的证件都需原件及复印件。

 (三)属于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不能迁入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仅接收市外迁入人员。

 (四)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前,需先咨询迁入地辖区派出所是否同意接收及所需资料。

 (五)毕业生户籍迁移手续须本人到场办理,若需委托他人代办,应到公证处开具公证委托书(任一正规公证处即可),或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号,在“政务服务”选择“委托代办”。

 (六)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未在深圳缴纳社保,可选择迁入全市任意派出所公共户,需先咨询迁入地辖区派出所是否同意接收及所需资料,后预约拟入户地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办理。有在深圳单位缴纳社保,该单位未设立集体户,需迁入社保缴交单位注册地派出所公共户,需预约拟入户地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办理。也可按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七)教职工离职如有在学校集体户口的,应在两个月内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八)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教职工及家属在本市购买房产的,应尽快将户口迁往房产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户政中心办理。

 (九)预约方式: 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

 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深圳湾服务户政中心地址:南山区粤海街道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座1层。

 深圳市户政电话:84465000;南山户政电话:84466140

 福田户政电话:82923357;罗湖户政电话:84460332;

 盐田户政电话:84460743;宝安户政电话:29120405;

 龙岗户政电话:28587001;龙华户政电话:85135149;

 坪山户政电话:84443020;光明户政电话:84468768;

 大鹏户政电话:85136122

 6.非深户居住证的办理

(1)全日制学生带上校园卡到深大居委会办理居住登记信息,登记信息日期为一个月内左右,前往照相馆拍一张深圳市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1张,微信关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找到居住证自行提交资料审核办理。

(2)办理时限:约一个月

(3)办事地址:深大居委会(乔相阁一楼、电话:26534406)

7.未婚证明的办理

(1)师生凭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来户证科借取户籍卡及户主首页去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2)办理时限:当场办理完成

(3)办事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与常兴路交岔路口西南处(近南山图书馆)电话:0755-26661013

8.计生证明的办理

(1)师生凭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来户证科借取户籍卡及户主首页去深大居委会办理。

(2)办理时限:以深大居委会工作人员说明为准

(3)办事地址:深大居委会(乔相阁一楼电话:26534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