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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部关于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严控机动车辆超速行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29浏览量:

全体师生、商户、访客:

今年以来,全国高校校园交通事故频发为确保我校校园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我校实际,校园内严控机动车辆超速行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型车

货车、工程车搅拌车等重型车辆,校园内行驶速度严禁超过20公里/小时,违规即列入黑名单,禁止车辆入校。

二、荔园小巴

荔园小巴行驶速度严禁超过35公里/小时,违规一次即取消该驾驶员在校园驾驶荔园小巴资格,并对小巴公司黄牌警告一次;一年内累计2次以上黄牌警告,责令小巴公司停业整顿;一年内发生2次停业整顿仍没有明显改善的,禁止荔园小巴在校园内通行。

三、小轿车

(一)轻微超速(35公里/小时-50公里/小时)

1.校外车辆:第一次黄牌警告,第二次禁止车辆入校。

2.校内车辆:第一次短信提醒,第二次黄牌警告,第三次系统内注销自动入校权限。

(二)严重超速(50公里/小时以上)

1.校外车辆:违反即拉入黑名单,禁止车辆入校

2.校内车辆:

第一次:系统内注销自动入校权限1个月,处罚期满后,驾驶人到安全保卫部接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第二次:系统内注销自动入校权限同时我部将去函该教职员工所在单位;

第三次:专门书面报告学校专案处理

请全体师生、商户、校外来访人员自觉遵守本公告共同维护校内交通安全。

本公告自2025年101日起施行。


                               安全保卫部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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