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4日凌晨1时13分,我校紫薇斋一宿舍发生火警。经调查,起火原因为该宿舍同学李某某(体育学院,学号2019063022)在室内抽烟,丢弃的烟头未完全熄灭,引燃书桌上的塑料瓶等可燃物,产生浓烟及明火,引发火警。目前,已完成火警情况的调查取证,火警当事人移送南山区消防救援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根据 《深圳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深大校发〔2020〕 291 号)、《深圳大学住宿管理办法(修订)》(深大校发〔2024〕 146 号),经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记过处分,取消住宿资格。
此次火警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但暴露出我校部分同学消防意识淡薄、缺乏安全常识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学生宿舍人员密集、易燃物多,历来是火灾高危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如若处置不当,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我们必须本着对全校师生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遵守《深圳大学住宿管理办法(修订)》、落实《深圳大学学生宿舍违规物品及用电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发现和整改宿舍安全隐患,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各学院要以此为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一个不漏地传达到每个学生,全面做好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学校相关部门将常态化开展宿舍安全检查工作,对违规行为通报批评,并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推免工作的参考。
特此通报。
学生部
安全保卫部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