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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部关于2023届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2浏览量:

根据国家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工作要求,现就2023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户籍迁移对象

户籍迁移只涉及入学时将户籍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二、户籍迁移细则

毕业生如需办理户籍迁移,请先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学生证)前往学校粤海校区(乔梧阁一楼)或丽湖校区(守正楼服务大厅一楼8号窗口)安全保卫部户证科借出户籍卡。

(一)市内移居

毕业生应持身份证、户籍卡、毕业证前往深圳市公安局任一户政中心或派出所户政室全城通办理落户手续。

(二)迁出市外

毕业生应持身份证、户籍卡、毕业证前往深圳市公安局任一户政中心或派出所户政室全城通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前往户籍迁入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三)迁回原籍

毕业生应持身份证、户籍卡、毕业证前往深圳市公安局任一户政中心或派出所户政室全城通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前往原籍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四)毕业生升学

1.户籍在我校的毕业生考取本校研究生,入学后,十月份到安全保卫部户证科咨询办理户籍迁移事项,将户籍迁入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集体户。

2.户籍在我校的毕业生考取其他院校的研究生,持身份证、户籍卡、毕业证及录取通知书前往深圳市公安局任一户政中心或派出所户政室全城通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到录取院校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3.毕业生申报出国、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前往深圳市公安局任一户政中心或派出所户政室全城通办理落户或迁回原籍。

注:广东省内实行“户口省内一站式迁移”服务,若户籍迁往广东省其他市,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的,迁移手续请直接咨询户籍迁入地辖区派出所户政人员。

三、户籍迁移注意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户口迁出学校,若不办理户籍迁移,将对其户籍相关业务进行限制。

(二)文内所提到的证件都需原件及复印件。

(三)属于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不能迁入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仅接收市外迁入人员。

(四)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前,需先咨询迁入地辖区派出所是否同意接收及所需资料。

(五)毕业生户籍迁移手续须本人到场办理,若需委托他人代办,应到公证处开具公证委托书(任一正规公证处即可),或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号,在“政务服务”选择“委托代办”。

(六)预约方式: 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

深圳市户政电话:84465000;南山户政电话:84466140 ;

福田户政电话:82923357;罗湖户政电话:84460332;

盐田户政电话:84460743;宝安户政电话:29120405;

龙岗户政电话:28587001;龙华户政电话:85135149;

坪山户政电话:84443020;光明户政电话:84468768;

大鹏户政电话:85136122

(七)未尽事宜,可咨询安全保卫部户证科。

联系电话:26534963(粤海校区)

86549436(丽湖校区)

安全保卫部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