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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6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2024年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涉及学校、学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极为深刻。我校人员密集、楼宇众多,消防安全形势严峻。

为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更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和校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学生部、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计划联合开展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对校内7620间学生宿舍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间、不漏一处。

通过专项检查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全面排查整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隐患,消除现实安全风险;二是增强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检查时,工作人员穿制服、佩戴工作证及执法记录仪,依据相关消防法规和《深圳大学学生宿舍违规物品及用电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逐间宿舍逐项检查,现场排查、登记、整改隐患,并记录在《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隐患登记表》(附件2),每间宿舍形成台账。同时,面对面向学生讲解国内高校发生的宿舍火警典型案例,发放《学生宿舍火警典型案例宣传单》(附件3),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据校规校纪和《深圳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修订)》(附件4),给予相应处理。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存放、使用大功率电器、发热性电阻电器。

2.存放、使用劣质电器(不符合3C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3.存放、使用明火器具,如燃气炉、酒精灯等。

4.存放、使用无专用电源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物品。

5.在宿舍内为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充电。

6.空调、电风扇、饮水机、电热水器、照明灯具、电脑、插座等电气设备超负荷使用、超年限使用,以及吹风机及其他电器长时间通电、不断电等行为。

7.增加、拆除、改造、变更宿舍内公用电器。

8.私自改装电线、网线,2次及以上转接电源插头,或将插座放置在床铺、衣物等易燃物附近。

9.存放、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及实验品。

10.在宿舍内吸烟,随意丢弃烟头;不安全的蚊香使用行为。

检查工作即日组织实施,贯穿整个学期。请各学院组织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自查。丽湖校区根据本校区实际,参照落实。


附件:1.深圳大学学生宿舍违规物品及用电管理实施细则

2.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隐患登记表

3.学生宿舍火警典型案例宣传单

4.深圳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修订)




学生部

后勤保障部

安全保卫部

202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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